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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瑞小课堂】恶臭,你不了解的知识

更新时间:2019-08-02      点击次数:1465

由于恶臭污染的社会危害性,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越来越受到重视, 在 《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均将恶臭污染列为重点污染防治对象,《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中也将制、修订恶臭污染的相关标准列入规划。

《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 14675-1993)(以下简称为三点比较法)臭气浓度分析方法,该标准自1993年9月18日批准,1994 年3月15日开始实施,至今已有24年。它的实施*我国恶臭监测分析的空白,对发展我国的恶臭监测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意义。但由于该标准实施年限比较长,对比现今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要求,存在着许多不足,需要修订和完善。

2019年6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和废气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征求意见稿)》,代替之前的GB/T 14675-1993标准。

修订方式

 

采样方式

技术要求

气袋采样器应具有足够的气密性,能够形成 50kPa 的负压。流量计量程为 0.4~4L/min,度不低于2.5%。

 

采样袋可采用聚酯或氟聚合物等材质。规格有5L、10L、30L等类型。

抽气泵:用于真空瓶抽气的抽气泵要求抽气流速大于 30L/min,应能克服烟道及采样系统阻力,可用隔膜泵或旋片式抽气泵。当流量计放在抽气泵出口端时,抽气泵应不漏气。

ZR-3731型恶臭气体采样器,采用气袋法采集环境空气及各类恶臭污染源(包括水域)以不同形式排放的恶臭污染,以及其它适合气袋法采集的有毒有害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