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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监测仪器在VOCs帮扶执法中的应用

更新时间:2025-12-10      点击次数:32
背景介绍

挥发性有机物(VOCs)作为大气环境主要污染物之一,不仅是形成臭氧(O₃)和细颗粒物(PM₂.₅)的关键前体物,还对人体健康和生态构成严重威胁。随着《“十四五" 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等政策的推进,涉 VOCs 排放企业成为大气污染防治帮扶执法的核心监管对象。

在现场执法过程中,传统实验室监测存在采样周期长、无法实时反馈数据的局限,难以快速固定证据。而便携式手工监测仪器凭借便携性(可快速移动至复杂点位)快速性(分钟级出结果)针对性(可聚焦关键排放源)的优势,能够即时捕捉企业 VOCs 排放动态,为执法人员判断是否存在违法排污行为提供直接依据,已成为 VOCs 帮扶执法中不可或缺的核心技术支撑。

本文将从监测因子、仪器原理、应用场景及仪器现场问题排查等方面,系统解析便携式监测仪器的应用。

便携式监测仪器在VOCs帮扶执法中的应用



 VOCs排污企业主要监测因子

在VOCs帮扶执法中,非甲烷总烃(NMHC)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和总烃(THC) 是三大核心监测指标,分别对应不同监测标准和执法意义:

NMHC:反映VOCs整体排放强度,是污染源排放核心指标;

TVOC:精准识别组分构成,适用于特征污染物明确的行业;

THC:快速筛查无组织排放与泄漏,是现场初步判断的利器。

便携式监测仪器在VOCs帮扶执法中的应用



 仪器原理解析

VOCs 帮扶执法中常用的便携式仪器主要包括光离子化检测器(PID)、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及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四类仪器的检测原理、核心特性及适用场景存在显著差异,需根据执法需求合理选择。


1、 便携式光离子化检测器(PID)

• 原理:利用紫外灯(常用10.6eV)产生的高能紫外光,使样品中的VOCs分子电离为正离子和自由电子;电离产生的电荷在电场作用下形成电流,电流强度与VOCs浓度呈正相关,通过校准曲线换算得到VOCs浓度。

便携式监测仪器在VOCs帮扶执法中的应用

• 优势:对芳香烃(如苯、甲苯)、烯烃(如乙烯)等活性较强的VOCs响应灵敏(检测限可达0.1mg/m³);无需燃烧气,功耗较低,续航时间较长(通常8-12小时);体积小、重量轻(多<3kg),适合现场快速移动监测。


• 局限:对烷烃(如甲烷、丙烷)、卤代烃(如二氯甲烷)响应较弱或无响应;易受湿度(相对湿度>80%时电离效率下降)、硫化物等干扰物质影响。

便携式监测仪器在VOCs帮扶执法中的应用




2、 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

• 原理:以氢气与空气的混合气体为燃烧气,在检测器内形成氢火焰;样品中的 VOCs 分子进入火焰后,在高温(约2100℃)下发生电离,产生正离子和电子;电离电荷在收集极与极化极之间的电场作用下形成电流,电流大小与VOCs浓度成正比,进而计算浓度。

便携式监测仪器在VOCs帮扶执法中的应用


• 优势:对绝大多数有机化合物(除甲醛、四氯化碳等少数物质外)响应稳定,线性范围宽(1~50000 ppm);检测结果受湿度影响较小,适合高湿度场景(如污水处理站)。

• 局限:需持续供应氢气,便携性受一定影响;锂电池续航较短(通常4~6小时);无法区分 VOCs 组分。

便携式监测仪器在VOCs帮扶执法中的应用


3、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

• 原理:基于FID检测技术,样气首先通过色谱分离或者是催化法进行分离,然后分别测量总烃浓度和甲烷浓度,通过差减法,得到非甲烷总烃浓度。

便携式监测仪器在VOCs帮扶执法中的应用(催化法)


便携式监测仪器在VOCs帮扶执法中的应用

(气相色谱法)


便携式监测仪器在VOCs帮扶执法中的应用

该原理属于国家规定的方法标准,检测精度高,适合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制较严格场景。


4、 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

• 原理:利用 VOCs 分子对特定波长红外光(如3.2~3.5 μm)的吸收特性,当气体泄漏时,泄漏气体会吸收特定波段的红外辐射,与周围环境形成明显的红外辐射差,通过红外探测器捕捉被 VOCs 吸收后的红外辐射信号;信号经处理后转化为可视化热成像图,VOCs 泄漏区域会呈现与背景不同的 “烟雾状" 图像。

便携式监测仪器在VOCs帮扶执法中的应用

• 优势:可视化效果强,可快速定位隐蔽泄漏点(如管道阀门、设备法兰);无需直接接触样品,安全性高(适合有毒 VOCs 场景);检测范围广(可覆盖数十米内的设备),常与FID检测仪联用。


• 局限:受环境光线(如强光)、风速影响较大;无法精确量化浓度(需配合 PID/FID 进一步测定);对低浓度泄漏(<10 mg/m³)灵敏度不足。


便携式监测仪器在VOCs帮扶执法中的应用



























现场帮扶实际应用 

涉VOCs排放企业主要包括石油化工、制药、印刷、喷涂等行业,排放环节集中在原辅料环节、生产工艺及废物处置过程。便携式仪器可针对不同场景开展精准监测,具体应用如下:

便携式监测仪器在VOCs帮扶执法中的应用


























便携式监测仪器在VOCs帮扶执法中的应用便携式监测仪器在VOCs帮扶执法中的应用



1、 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

• 监测目的:核查车间内生产工艺装置及原辅料等涉VOCs 是否存在无组织逸散,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相关要求。

• 监测点:

便携式监测仪器在VOCs帮扶执法中的应用

1)采用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对车间内物料储存、物料投加和卸放、分离精制、配料加工等工艺环节进行检测,主要检查VOCs有无逸散。


2)对生产过程产生VOCs本身无法密闭的,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局部收集采用外部排风罩的,应按GB/T16758、AQ/T4274-2016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测量点应选取在距排风罩开口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0.3m/s

便携式监测仪器在VOCs帮扶执法中的应用便携式监测仪器在VOCs帮扶执法中的应用


3)废气收集系统应在负压下运行,若处于正压状态,应对输送管道组件的密封垫进行泄漏检测,采用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检测值不超过500umol/mol,亦不应有可察觉泄漏。(跑冒滴漏)


4)现场采用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随机抽查,在检测不超过100个密封点的情况下,发现有2个以上(不含)不在修复期内的密封点出现可见泄漏现象或超过泄漏认定浓度。(轻液2000umol/mol;重液500umol/mol;跑冒滴漏)



• 常见场景:

便携式监测仪器在VOCs帮扶执法中的应用(包装印刷)

包装印刷行业VOCs主要来源于油墨、稀释剂、清洗剂、涂布液、润版液、胶粘剂、复合胶、上光油、涂料等VOCs物料的储存、输送及使用过程;主要集中在印刷、复合和清洗等生产环节。


便携式监测仪器在VOCs帮扶执法中的应用(反应釜)

化工反应釜:顶部的搅拌装置用于混合反应物料,釜体的夹套可通入蒸汽或冷却水来控制反应温度,各类管口用于物料的输入、输出以及反应过程中的参数监测。用于药品合成、化工原料生产、精细化学品制备等场景,可完成聚合、酯化、萃取等多种化学反应。


便携式监测仪器在VOCs帮扶执法中的应用(涂装)

包括:调配、搅拌、涂装、粘结、干燥、清洗等环节,尤其是涂装和干燥环节产生VOCs占比较高。



2、有组织排放监测

• 监测目的:核查排气筒 VOCs(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是否符合排放标准。(参考排污许可证上要求)。

• 监测点:

1)区分废气治理工艺为燃烧法还是其他方法,非燃烧法以实测浓度作为达标判定依据,不得稀释排放。若采用燃烧(焚烧、氧化)需判断是否需要进行基准含氧量折算。

如RTO、RCO装置,若为确保有机废气充分燃烧,需补充空气(氧气)以进行燃烧、氧化反应,应将实测浓度折算为基准含氧量3%的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并以此作为达标判定的依据;若废气含氧量能够满足自身燃烧、氧化反应的需求,无需额外补充空气(氧气)(不包括燃烧器所需补充的助燃空气和装置的吹扫风),且装置出口烟气含氧量不高于进口废气含氧量,则以实测浓度作为达标判定的依据。【对于大多数RTO装置来说,出于安全因素考虑,为了防止系统高爆,往往在设计时需要考虑设置缓冲罐引入新风,确保爆炸下限(LEL)低于25%,实际废气成分复杂,一般将此值设置更低在10%~15%之间,甚至更低。很多时候新风阀联动机制是一直处于开合状态,也就是说一直在额外补充空气,且氧含量很高。若按照3%折算,相当于实测浓度的18倍以上,甚至更高,也就处于超标排放状态了。(此部分应当从工艺端做一些改变,或者是新风改用低浓度废气。)】


附折算公式:

折算浓度=实测浓度*(21%-基准含氧量)/(21%-实测含氧量))


2)按照HJ1331、HJ1332要求,需进行含湿量测量,以标干浓度来作为最后排放浓度。因此,需同步进行含湿量测定

3)排气高度不低于15m,因安全考虑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除外。


便携式监测仪器在VOCs帮扶执法中的应用

便携式监测仪器在VOCs帮扶执法中的应用




3、污水处理站

监测目的:排查污水处理过程中(如调节池、曝气池、污泥脱水间)挥发性有机物(如苯系物、卤代烃)的逸散情况,避免异味扰民及二次污染。

监测点:

1)检查是否设置废气收集装置(如密闭盖板),是否配套活性炭吸附、生物滤池等治理设施,活性炭是否更换维护(T=M×S÷(C×10-6×Q×t))

2)采用沟渠输送,敞开液面上方100mm处VOCs浓度≥200umol/mol,应加盖密闭,测量应小于2000umol/mol(采用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

3)测量排口非甲烷总烃浓度是否超标。(采用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

常见场景:化工、制药企业污水处理站(废水含高浓度有机溶剂)

便携式监测仪器在VOCs帮扶执法中的应用便携式监测仪器在VOCs帮扶执法中的应用


4、原料储罐

监测目的:核查储罐(固定顶罐、浮顶罐)的 VOCs 泄漏情况,是否满足GB 37822-2019 中要求泄漏浓度≤2000 μmol/mol。

监测点:

1)利用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或红外热成像仪,对储罐的量油孔、采样口、人孔、透光孔、泡沫发生器、呼吸阀、泄压阀等部件进行现场检查。在非工作状态下,这些开口应保持密闭,否则可能存在油气泄漏的风险。

2)固定顶罐重点监测呼吸阀排气,内浮顶罐重点监测浮盘与罐壁接触的密封圈。储罐呼吸阀和浮盘边缘呼吸阀操作压力低于设定的开启压力75%时,呼吸阀的泄漏检测值应低于2000µmol/mol。

3)固定顶罐处理效率一般要求不低于80%

便携式监测仪器在VOCs帮扶执法中的应用

便携式监测仪器在VOCs帮扶执法中的应用

便携式监测仪器在VOCs帮扶执法中的应用(外浮顶罐)


5、危废处置

监测目的:核查 VOCs 类危废(如废溶剂、废油漆)在储存、转移、焚烧过程中的逸散情况,避免无组织排放。

监测点:

1)检查危废(包括漆渣、更换的VOCs吸附剂过滤棉,以及含油墨、有机溶剂、清洗剂的包装物、污水处理废弃物等)是否在专门密封空间内密封储存。


便携式监测仪器在VOCs帮扶执法中的应用




仪器常见问题和对策

在 VOCs 帮扶执法现场,便携式仪器易受环境条件、物料特性等因素影响,导致数据偏差或无法正常工作。针对常见问题,需采取针对性解决对策。

1、续航焦虑

问题原因:FID类原理仪器都是采用氢火焰燃烧方式,需要采用氢气作为燃烧气,且要求高温燃烧,仪器功率普遍较高,锂电池难以支持长时间工作。

解决对策:

1)设备配置:携带备用锂电池(2-3 块),轮换充电使用;

2)氢气供应:可选用便携式氢气发生器(电解水制氢,可连续产氢);

1)使用策略:非检测时段关闭仪器加热模块,仅保留待机功能,减少功耗。

2、响应能力差异

问题原因:不同行业排放的VOCs组分差异显著(如印刷行业以苯、甲苯为主,化工行业以氯甲烷、二氯乙烷为主),而 PID 对芳香烃、烯烃响应灵敏,但对烷烃、卤代烃响应弱;FID 对多数有机物响应稳定,但对甲醛、甲酸等含氧 VOCs 响应低,导致同一浓度下不同仪器检测结果偏差大。

解决对策:

1)提前调研:执法前通过企业环评报告、生产台账,明确企业主要 VOCs 组分,针对性选择仪器;

2)仪器搭配:同时携带 PID 与 FID 检测仪,若两者数据差异超过 30%;

3)校准修正:针对特定行业特征污染物(如苯系物),用对应标准气体校准仪器,修正响应系数。

3、测量数值偏低或偏高问题

问题原因:零点漂移导致,或管路内残留吸附,或非正常调零。

解决对策:

1)若数值偏低,首先检查进气口是否有堵塞,然后建议现场用零气对零点校准,若现场无零气,可在本底值较低的上风向处进行零点校准。

2)若数值偏高,首先考虑是否为上次检测后的部分物质在管路内吸附所致,建议在每次使用完成后,不要立马关机,将仪器置于环境空气中继续工作,观察数值下降到正常空气值后再进行关机。

3)部分厂家仪器出气口设在仪器底部,使用时尽量不要将仪器放在有水、或是土壤草地等地面,防止堵塞出气。

4)受环境温度影响,尤其是冬天,尽量在室内充分预热完成后再进行现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