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作为烟雾细颗粒PM2.5和臭氧形成的重要前体物,不仅是引起光化学烟雾、灰霾复合污染等大气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同时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伤害。
随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及《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等政策法规的相继出台,空气中VOCs的监测和治理工作已经刻不容缓,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的总量管控和监测预警需求已成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手段。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在2018年2月22日发布了《环境空气臭氧前体有机物手工监测技术要求(试行)》,专门针对臭氧前体有机物的采样进行了规定。
2020年6月,为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国发〔2018〕22号)有关要求,确保完成“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生态环境部制定了《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
?预热时间短,15-20min内完成预热,现场快速监测
?分析周期短,60s分析周期,快速捕捉污染变化
?配置大容量锂电池,超长续航
?固态储氢瓶,寿命长,使用安全
?检出限低,同时满足环境空气与固定污染源的现场快速监测
?固定污染源和厂界的环境稽查与执法
?化工印染喷漆等企业的VOCs排放自查
?VOCs污染治理设施的效能评估
?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系统的现场比对验收
?燃烧装置尾气VOCs排放检测
<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HJ/T 397-200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1012-2018 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38-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面对未来,青岛众瑞将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服务求市场,以科技求发展”的理念,聚焦核心科技,专注客户价值,成就员工,回报社会。用心做好仪器,不忘使命担当,让仪器连接世界,用检测创造美好!